注意事项
1、系统脱硫液总量应测算准确,以保证PI-668的初始浓度量。
2、应有专人负责PI-668的溶解及活化处理,严格要求均匀补入脱硫液中(防止催化剂浓度的波动影响脱硫效果的波动)。
3、悬浮硫及两盐应每3天分析一次(试验期)。
4、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适当的溶液温度、PH值、反应时间,抑制副盐生成率。
5、不要集中短时间补碱或补氨,防止工艺条件波动过大。
6、脱硫液组分和催化剂的补充量需按装置工况制定,可与本厂联系交流达到最佳效果。
7、用旧设备挖潜超过设计能力太多时,要适当提高吸收剂和PI-668的浓度。
8、活化槽底部未充分溶解的PI-668不要倒掉,可以倒入循环溶液中继续溶化使用。
9、PI-668应避光防潮,常温下存储。 |